最新信息
2020-07-19
[政策法規] 高等教育法(2018修訂)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全文
2020-07-23
[政策法規] 義務教育法(2018修訂)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全文
2020-07-23
2021-10-24
2020-07-22
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“證照分離”改革的通知
國發〔2018〕35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“證照分離”改革在上海市浦東新區試點并在更大范圍復制推廣以來,有效降低了企業制度**易成本,取得了顯著成效。為進一步破解“準入不準營”問題,激發市場主體活力,加快推進政府職能深刻轉變,營造法治化、國際化、便利化的營商環境,在前期試點基礎上,國務院決定在全國推開“證照分離”改革?,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總體要求
(一)指導思想。
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全會精神,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,緊緊圍繞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、優化服務,落實“證照分離”改革要求,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關系,全面改革審批方式,精簡涉企證照,加強事中事后綜合監管,創新政府管理方式,進一步營造穩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預期的市場準入環境,充分釋放市場活力,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。
(二)基本原則。
——突出照后減證,能減盡減,能合則合。除涉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金融安全、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,分別采用適當管理方式將許可類的“證”分離出來,盡可能減少審批發證,有效區分“證”、“照”功能,著力破解“準入不準營”難題。
——做到放管結合,放管并重,寬進嚴管。該放給市場和社會的權一定要放足、放到位,該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、管到位。始終把放管結合置于突出位置,做好審批和監管的有效銜接,從事前審批向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轉變,加強綜合監管。
——堅持依法改革,于法有據,穩妥推進。做好頂層設計,依法推動對涉企行政審批事項采取直接取消審批、審批改為備案、實行告知承諾、優化準入服務等改革方式,涉及修改法律、行政法規、國務院決定及相關規章的,要按法定程序修改后實施。
(三)工作目標。
2018年11月10日起,在全國范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、審批改為備案、實行告知承諾、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“證照分離”改革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,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、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,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。建立長效機制,同步探索推進中央事權與地方事權的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改革,做到成熟一批復制推廣一批,逐步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,在全國有序推開“證照分離”改革,對所有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“證照分離”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,實現全覆蓋,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便利。
2023-07-12
2023-07-12
2023-07-12
熱搜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