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: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示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,隨中標、成交結果一并公開本項目收費情況,包括具體收費標準及收費金額等”的規定,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,屬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七十二條第(二)項中“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”的情形。
處罰結果:給予2萬元罰款、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行政處罰。
處罰依據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七十二條、第七十八條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第六十六條
公布日期:2022-05-30 08:37
處罰日期:2021-11-04
(以上信息來自于政府公示信息,本文涉及的企業名稱及項目編號等已隱藏,僅供招投標行業相關人員學習行政處罰案例參考)
本文主題: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處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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