侵權責任法廢止了嗎,侵權責任法廢止以后怎么辦呢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自2021年1月1日施行,同時,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(簡稱侵權責任法)等九部法律廢止,民民法典有7編1260條,居于法律體系基礎性地位,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.
【侵權責任法廢止是什么意思?】
廢止就是完全作廢原來的侵權責任法。
【侵權責任法的廢止時間】
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廢止日期是2021年1月1日。
【侵權責任法廢止了還能用嗎】
侵權責任法的廢止意味著自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實施后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就失去法律效力,侵權責任法中原來的法律規定不能再使用。
【侵權責任法廢止以后怎么辦呢】
需要按參照已經生效的民法典規定。
【同時廢止的九部法律是哪些】
廢止的九部法律簡稱:婚姻法、繼承法、民法通則、擔保法、收養法、合同法、物權法、侵權責任法、民法總則。
廢止的九部法律全稱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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